车间管理制度: 一.上班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,凡有擅自离岗者,一经发现,将处以每次20元的罚款.如有特殊事由,经当班班长同意后,方可离开. 二.上岗前做好一切工作前准备.不得把工作时间外可做的事带到工作时间来做,以免妨碍工作. 三.保持好车间环境卫生,不得乱堆放杂物,下班前必须打扫各自责任区,忽必保持车间24小时干净,整洁有序. 四.上班时间内,有以下情况之一者,将处以每次10元的罚款:车间卫生责任区内,地面不整洁,卫生不达标的;用手机发信息聊天;玩游戏;吸烟;乱扔烟头;躺卧休息;嬉戏玩耍;穿拖鞋上班. 五.因工作疏忽,导致料筒材料做空的,轻则当班员工罚款20元,若导致设备损坏的,则将严肃处理. 六.因工作疏忽造成产品损失或设备损坏的(如材料配方差错等),追究当班员工责任,并进行严肃处理. 七.因转换产品类型,导致材料配方变动的,对未用完的原料必须做好标记,并签署经手人名字,若有混淆或未签名的,每班每人每次罚款10元. 八.因停电或安排停机的,当班员工必须检查确认水.电及其它安全措施已做好,方可离开,否则,当班员工每人罚款20元. 九.团结互助.相互尊重.加强勾通,构建和谐.严禁酗酒.打架.斗殴.赌博,违者按100元/次处罚,召集人或提供场所者加倍处罚,情节严重者予以开除或交司法机关处理.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,若制度与法律有矛盾处按法律,法规执行,本制度自公告起或经学习确认.